某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调研报告

时间:2024-12-27 09:42:06
某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调研报告[此文共7969字]

一、近年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基本情况

(一)总体概述

1、建设需求情况。本地从2008年开始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本地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对象有****户,占当地城镇人口的比重约48%,经过测算,约需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

2、规划及完成情况。本地住房保障的总体规划情况,截至2013年底,规划目标已完成****套,解决了*****人口的住房困难问题。相对“十二五”期末,全省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到达到20%以上的目标,目前本地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已达到了25%,相对总需求,还需建设 ***套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住房,还有**** 保障对象的住房条件需要改善。

(二)投入情况

1、资金需求情况。根据建设需求测算和规划情况,当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010年-2013年总需求为56325万。目前,财政资金补助*****元、企业等民间资金、银行贷款、其他等实际投入*****万,市县财政补助政策目前按土地出让金的5%用于配套保障性住房建设,预计资金缺口约*****万元。填写附表1。

2、按规定渠道落实资金情况。目前已从财政预算***万、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提取***万、土地出让收益提取****万等规定渠道落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

3、成本测算情况。***市***小区保障房项目总套数***户****平方米,总投资12966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6347.2万元,其他资金6618.8万元,单套成本约计10.13万元。(详见附表2)

4、融资贷款情况。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已成立***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融资平台,现正在与省保建投合作并通过保建投与银行协商及办理手续。

(三)计划完成及分配入住情况

1、建设及竣工情况。2010-2013年,本地保障性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的建设****套及竣工8961套(详见附表3)。

2、建设方式及建设布局。公租房(含廉租房)、城市棚户区的建设方式有新建、改建、购买及租赁的形式,主要采取新建,集中建设占68%,分散建设占32%。

3、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具体条件(详见附表4)。

①根据**政办函【2009】159号文件、**政函【2012】72号文件规定,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条件: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低收入家庭;无房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米(含13平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

②根据《***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办法》**政办发【2010】10号文件规定,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条件:申请人必须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在当地工作或居住;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在300元-600元);无房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米(含13平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

③根据《***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政办发【2011】9号文件规定,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申请人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并在当地工作或居住;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无大额资产、无高档小汽车);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人均居住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4、租赁补贴目前已发放****户。

5、本地住房保障信息化的现状。

①住房保障对象的基本信息、保障房房源信息、房源分配、租赁补贴发放信息,在建及竣工项目信息等,已录入了湖南省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

②已享受租赁补贴、廉租房实物配租、经济适用住房配售保障的保障对象在***房地产网站中进行了公示。

(四)运营管理情况

1、保障性房的商业配建情况。我市发改局、房产局、规划局、国土局已联合发文制订了《***市商品住房用地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实施意见》**政办发[2014]4号,市物价局下发了《关于核定保障性住房配建费征收标准的批复》**价字[2014]10号。商品住房用地项目在市规划局发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国土部门在“招、拍、挂”须知、“招、拍、挂”公告和土地出让协议中,明确了配建的相关事项,该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2、租金情况。廉租房租金的收取,按市物价部门核定的建筑面积1.2元/平方米收取标准收取。公租房租金,暂按*政办发[2012 ……此处隐藏2065个字……房开发项目同等条件,导致实施过程中困难重重。针对这一特殊性,在政策上要有可操作性,金融部门在保障房建设方面也要承担一些义务和责任。贷款政策也不切合实际,没有针对保障房,特别是棚改房的特殊情况,应调整贷款政策,如棚改前期拆迁补偿资金,是一笔需兑现的较大资金,资金不补偿到位,老百姓的拆迁矛盾没法解决,拆迁工作就难开展,导致连锁反应,相应工作便停止不能进行。而银行贷款却要按融资要求项目进展到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才能安排,明显与实际出入较大。

③社会资金、民间资本,主体人考虑多的是资金投入效率、政府保障措施。可以对租金收入优先偿还其投入的资金,或者是协议约定其投资产权、经营权、经营期限等。保证资金回报率。应有统一的政策和说法,如上面只定原则,而纪检、审计等监管部门又只按条条框框卡,下面很难操作。

④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必须确定专门的管理人员,同时保证物业维修资金。由于保障房维修资金尚无着落,而维修是必然,县级财政又是吃饭财政,希望能得到中央、省级的专项补助资金,另外当地财政也考虑部分资金来弥补该项缺口;物业管理人员工资及经费每年财政应列入预算。

3、租金定价机制的思考。租金的收取标准,分类补贴,充分发挥租金的调节作用。省级应确定各类保障房的定价原则,否则下面很难操作。 

(二)资金的筹集和管理

1、资金的筹集。如何完善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形成政府、企业、银行协调联动、共同投入的良好格局,解决保障性安居工程“钱从哪儿来”的问题。如何确定地方配套政策,如何科学确定省级配套政策和标准。具体到地方是吃饭财政,公共财政预算投入只是一句空话,应加强:①配建政策要硬;②土地收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要真正到位,必须加强省级财政部门对地方政府的监管;③公共财政预算,特别是工作经费、机构编制,省级应有强行规定约束地方政府。

2、资金的分配。如何完善现有的“因素+公式”的资金分配办法,科学合理分配财政资金。应结合考虑各地财政状况,合理调整系数,防止财政状况好的分配钱多,较差的特别是人口少的分配钱却偏少,形成恶性循环。

3、资金的使用和监管。主要是财政部门要改革监管方式,在住房保障部门设立专户,将资金及时拨付到专户,重点加强建设过程中的使用情况监管。而资金拨付时的前置限制,说穿了保障房建设本身程序复杂、难度大、各项目实施单位都不是很积极,如果资金使用要求过于苛刻,加上财政不能及时拨付,导致帐上的钱用不下去。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可持续管理

1、在完善保障性住房的进入退出机制,促进公平分配,让保障房住得进,也退得出方面:保障房只有产权归政府,只租不卖,严格准入条件,严格动态管理,对保障对象的无理诉求要进行严厉打击,并且上下一心,口径一致,才能确保该项工作的可持续管理。

2、保障房空置的主要原因:不是真正无人住,而是交通及生活不便,给入住对象增加额外负担,造成雪上加霜。

3、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房建设,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采取有效措施加入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方面:关键是政策支持,应鼓励“闯”、“试”,别动不动就用条条框框卡、查,否则没人敢“试”,上面怎么鼓励也于事无补。

4、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关键是如何核对对象的收入及财产状况,实行差别化租金,缺少说服力和可操作性。

5、对共有产权试点的考虑和想法。

不宜强行推广。因:①租金难收缴,理论上可按比例收缴,操作起来影响因素很多;②物业管理费难收缴,主要是权利人的义务履行有困难(公有部分产权人);③维修责任难划分,有扯不清的皮。

6、推进棚户区改造的难点。

①融资难。前期征拆资金需求量大,而银行恰好设制许多条件都是项目前期难到位的(如“四证”:土地使用权证、工程用地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银行融资要求先要有省下达的棚改计划,而计划一下达考核时间节点严,实施中不确定因素多,很难按预期时间推进,导致不能完成目标任务,而考核上要问责。想提前先行启动棚改项目,达到一定条件再作项目计划申报,而银行融资又设定了条件,融资不到,拆迁补偿资金不能对付,拆迁工作不能完成,项目实施也就推不动。结果是实施单位很无奈,左右不是。

②棚改项目中产权形式复杂,政策打架,难完整到位。如商业配套的土地取得形式、补交土地出让金程序;商业地块的招、拍、挂,如何与项目同期建设;如何便于开发商统一开发,避免开发商担心,难啃的要我们做,赚钱的是别人干。

③钉子户的强拆问题,目前的拆迁政策简直就是一个“鸡肋”,让人哭笑不得,怎因为正常程序走不通,不能程序上逼近当事人走邪路,希望上级应考量我们目前的政策,不要一味指责工作人员,没有人愿意干拆迁行当,上得罪领导、下得罪老百姓。

④真正落实优惠政策。重点是中介服务收费高,被部门绑架,水、电、通讯等部门利用行业垄断根本不执行省政府文件,特别是电力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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