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租赁合同(集锦1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田租赁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田租赁合同1出租方名称:
承租方名称:(征求意见稿)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农田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下:
第一条 农田基本情况及经营用途
1、农田基本情况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 的农田出租给乙方使用,面积共 亩。
2、经营用途
乙方租赁甲方农田用于 。
第二条 租赁期
租赁期为 ,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农田交付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农田交付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应在现场,乙方对农田状况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协商解决。甲方不按时交付农田给乙方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 %的违约金;逾期 个月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租金计算
租金以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所约定的面积,按每 元/平方米/月计算,共计人民币 元/月(大写:人民币 )。
租金每隔 年(不计免租期)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 %。各年租金详见下表:
2、租金缴交
租金缴交按 (月/季)缴交。乙方于每(月/季) 日前将当(月/季)租金转入甲方银行账户(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乙方不按时缴交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 %的违约金;逾期 个月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及没收履约保证金,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3、履约保证金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需一次性向甲方缴交相当于 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共 元(大写: )。和预缴计租期第一个月租金 元,(大写: )。两项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应将款项转入前款甲方银行账户。
该保证金不计利息存放在甲方处。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继续租赁的,甲方对农田进行验收并在乙方未拖欠租金且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将无息退还保证金给乙方。如乙方造成甲方农田损坏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费用,赔偿费用先在保证金中扣除。如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赔偿费用,则超出部分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 农田的维护
租赁期间,农田的维护管理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擅自改变该农田的用途或不合理使用农田给该农田造成永久损害的,经有关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农田使用权及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还应承担农田功能恢复责任,无法全部恢复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环保及生产安全
乙方在租赁期间农田环保方面应按国家标准达标排放,不得在蔬果产品上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假冒伪劣肥料、禁用农药等。必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自觉接受检查和抽样检测,严格对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合法、安全生产,并与社区或农业部门签定《蔬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协议书》。如乙方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第七条 有关税费及经营责任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按时缴交租金、水电费、工人工资等一切与经营有关的费用。守法经营,做好安全工作,甲方不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甲方在租赁期间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向甲方交回农田;
(2)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3)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无偿归甲方所有。
2、乙方有以下单方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时交付履约保证金;
(2)拖欠甲方超过两个月租金;
(3)拖欠工人两个月工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占用租赁外农田;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农田的经营用途;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农田的部分或全部转借或转租他人;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农田上搭建设施;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填高或挖深农田。
(9)乙方中途停租的。
3、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没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之日起 天内将农田完好归还甲方,归还的农田中有乙方搭建的设施或农作物的,甲方有权处臵且不予补偿。
4、租赁期满,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保证金双倍退还给乙方,并退还自违约日起乙方已缴交部份的租金,给予乙方 个月处理农田的农作物。
2、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农田,没收保证金,乙方已缴交的租金不予退回。如乙方未缴清租赁农田的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留臵乙方农田上的农作物,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十条 免责条款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甲方农田毁损及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因政府政策、政府建设需要征用已租赁的农田,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政府因以上行为给予的补偿,扣除乙方的搭建设施、青苗补偿费后,剩余部分全部归甲方所有。
3、因上述第1、2款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承租的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东莞市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具 ……此处隐藏16582个字……册面积第一个五年每亩每年付给乙方租金100元;第二个五年每亩每年付给乙方租金120元;最后10年每亩每年付给乙方租金150元,租金按每年支付。租赁期满,双方视情况再议,如不续租,甲方必须为乙方恢复原状。(不包括甲方征用田地)
三、甲方需要在乙方的田地上建房,按粮田每亩12000元、荒地每亩5000元、山林每亩3000元的价格计算。
四、甲方在开发田地之前必须无偿为乙方修通草坪水泥路至明天冲的泥沙公路(修路占地乙方无偿提供)。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监证三方各持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监证方签字:
20xx年 月日
农田荒地租赁协议书
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发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响应国家农村土地流转的号召,开发利用田地,发展农村经济。经甲乙双方协定,乙方同意将上江村明天冲组 地段农田荒地计面积 亩,租赁给甲方开发经营。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协议如下:
一、甲方以租赁的.方式承包乙方的农田荒地,自主进行规划、经营,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干涉、干预,否则乙方应承担甲方在承包期内的全部损失。
二、甲方租赁乙方农田荒地期限为二十年(从20xx年11月至20xx年11月止),自签订协议之日起,甲方按组上原有造册面积第一个五年每亩每年付给乙方租金100元;第二个五年每亩每年付给乙方租金120元;最后10年每亩每年付给乙方租金150元,租金按每年支付。租赁期满,双方视情况再议,如不续租,甲方必须为乙方恢复原状。(不包括甲方征用田地)
三、甲方需要在乙方的田地上建房,按粮田每亩12000元、荒地每亩5000元、山林每亩3000元的价格计算。
四、甲方在开发田地之前必须无偿为乙方修通草坪水泥路至明天冲的泥沙公路(修路占地乙方无偿提供)。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监证三方各持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监证方签字:
20xx年 月 日
农田租赁合同15甲方:____________(租赁)
乙方:____________(承租)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确定并纳入国家的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充分提高耕地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单产效益。
第二条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____________区,总面积约____________亩,四至界限分别为____________(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10年,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800元/亩,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20xx年至20xx年租赁费为1200元/年、亩。三年重新议价时,不涉及经营权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建设大棚温室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5、执行龙泉驿区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经营,滥垦草原。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手续。经营时要按照区示范农场标准进行建设。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7日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手续费。
6、乙方如果在二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30%收取。
第七条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耕地租赁示意图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