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代理合同锦集九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代理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代理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在家具销售领域进行合作,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区域品牌代理独立权、
二、甲方免费负责为乙方员工培训销售知识、办公家具知识、服务礼仪。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系列办公家具产品授权经销书。
四、甲方派专人协助乙方进行选择店址的无偿服务。
五、甲方在乙方开业前期派专业销售人员进行辅助性的营销策划,以及赠送内部培训手册十五本。
六、甲方在同乙方合作期间确保乙方在四川省巴中市内不会出现第二家销售甲乙公司系列产品经销商。
七、乙方在合作期间如在合同约定区域范围内开第二家办公家具系列产品专卖店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八、乙方在合作期间不得转让品牌区域代理权。
九、乙方在合作期间不得在专卖店内经销其他厂家的办公家具产品。
十、乙方每年必须完成1000万元整(大写:壹仟万元整)办公家具经销业绩。
十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需一次性支付甲方品牌代理费人民币100万元整(大写:壹佰万元整),代理有效期限为20xx年10月10日至20xx年10月9日,如乙方中途退出,甲方不退还品牌代理费。
十二、甲方每年不定期的对乙方专卖店进行指导和管理。
十三、合作期间如乙方有违法或违反此合同内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还代理费。
十三、其它:
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如发生争议或分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后向当地仲裁机构报请解决。
2、本协议未尽事双方应本着积极态度,在本合同的原则基础上进行修改、填补。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10月9日,期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需另行签订延期协议。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2甲 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乙 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安排出口货物运输以及相关费用的结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相关定义
1、费用结算清单:指在本协议项下,乙方为费用结算需要,向甲方出具的,载明甲方应付费用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
2、书面确认:指具有甲方或授权人员盖章或签字确认之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有关印章或人员名单见附表)。
第二条 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从事下述服务:
1、在签发第三方的运输单证的情况下,乙方作为甲方的货运代理人,代理甲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订舱、排载、制作单证,并代缴有关费用。
2、在乙方签发自己的运输单证时,向实际承运人订舱、排载;向甲方签发运输单证,并代缴相关费用。
第三条 操作流程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履行代理义务:
1、甲方通常于每周五传真下周的订舱资料给乙方,乙方根据订舱资料向船公司预订舱位并在同日,最迟不超过下周一取得船东确认书后个工作小时内立即回复甲方,如无法订到舱位,乙方应在下周一下午前通知甲方,并尽可能提供调整办法。如货船安排在海沧码头或象屿保税区,乙方应提前书面知会甲方安排手册。
2、乙方获得甲方装箱清单后,应于个工作小时内制作报关资料第1―8联并传真给甲方,待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制作S/O(即委托运输单)。如甲方运输货物为散货,乙方应告知是否货送保税区,并在完成前述工作的同时向甲方提交进仓单。
3、甲乙双方确认预计上柜时间后,乙方应将报关资料之1-5联送外代排载,并在甲方指定拖车公司要求的时间内将资料送交拖车公司。货柜装好拖出甲方工厂后,乙方应及时与拖车公司保持联络,确认货柜进场时间,并在货柜进场后30分钟内在报关资料第6、7、8联上加盖货柜进场章,同时电话通知甲方报关员并向甲方提交报关资料第6、7、8联及边检单供甲方报关。边检单由乙方负责办理。若乙方无法于周五(针对当周六、日或下周一、二开船的货物)或周二(针对当周三、四开船的货物)将上述报关资料及边检单送交甲方,则由乙方负责配载事宜。
4、 货物装船前,乙方必须传真提单副本至甲方,待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在货物离港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送达甲方所需正式提单。
第四条 费用标准(另行约定)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采用月结方式结算费用。由乙方于次月号之前提供上一个月的费用结算清单给甲方核对(甲方也可随时向乙方索要)。
2、对于甲方有异议的全部或部分费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立即与甲方核对。如系乙方错误,乙方将在一周内重新制作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
3、甲方在收到正式提单及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经审核乙方提供的费用清单并作出书面确认后:
1)、人民币费用:自当月前两个月 日至当月前一个月 日期间发生的费用,乙方得于当月 日开始请款,由甲方在下个月 日前付清;
2)、美元费用(海运费):甲方于当月 日前付清上个月发生的费用。
4、对于上述应付费用,甲方若需要由本协议以外的第三人支付给乙方的,必须书面通知乙方。
5、乙方对甲方应付费用,应于双方核对费用清单无误后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并办理相应请款手续。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本协议之约定履行代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照约定的操作流程作业及/或未及时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因此而延误甲方出口货物的交货期及/或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并对此不持任何异议。
2、甲方未向乙方支付费用,或支付费用不完全,甲方必须从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按应付款项向乙方每日支付 ‰的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本协议如有不尽之处,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处隐藏12057个字……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6、对代理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____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九、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份,甲方___份,乙方___份,报招标管理机构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代理合同 篇9甲方: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安排进出口货运事宜相关费用的结算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相关定义
1.费用结算单:指甲方为结算需要,向乙方出具的,载明应付费用及支付期限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
2.书面确认:指乙方及其分支机构或授权人员盖章或签字之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
第二条操作
乙方委托甲方从事下述服务。
1.在签发第三方的运输单证的情况下,作为乙方的货运代理人,为乙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订舱,排载,制作单证,依据乙方的具体指示(参照每票托运单),从事拖车、场装报关、报检等,并代缴有关费用。
2.在甲方签发自己的运输单证时,向实际承运人订舱、向乙方签发运输单证,并根据乙方的指示(参照具体托运单)提取货柜、拖车、场装、报关、报检、并代缴相关费用。
3.办理进口货物货运业务(参照委托单证或相关单证)。
第三条结算
甲方选择XXXXXXXXX方式向乙方结算相关费用。
1.票结
1.1乙方在委托甲方操作开始前,将空白支票或现金交给甲方,甲方必须出具收据。
1.2甲方在每票货操作完毕后,从该支票或现金直接支取费用。
1.3乙方支票空头或透支或预缴现金不足,应在甲方通知后立即补齐,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4非因甲方原因产生之超出结算期限的未结费用,乙方应于甲方通知后立即支付,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5甲方应于结算后立即出具发票给乙方。
2.月结
2.1甲方于次月XXXXXXXXX日之前提供前一个月的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核对(乙方也可随时向甲方索要)。
2.2乙方必须于XXXXXXXXX日前对之进行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或异议,否则视为同意。
2.3乙方对甲方出具的费用结算清单全部或部分有异议的,应于XXXXXXXXX日前,就确认或没有异议的部分按时支付,不得拒付全部费用。
2.4对于乙方有异议的全部或部分费用,甲方应立即与乙方协商,并于乙方书面异议的一周内重新制作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该新费用结算清单的交接,适用本第2款,第2.2项的规定。
2.5对于上述应付费用,乙方若需要由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支付给甲方的,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对该应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6甲方对乙方所付费用,应立即开具发票或收据给乙方。
2.7甲方在代垫金额较大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先行支付代垫费用。定期结算期内代垫费用的最高限额为,超出限额乙方必须先行支付甲方代垫的费用。
2.8甲方保有应收费用的增补权。双方在结算后,发现尚有部分应计算的费用未结算的,甲方有权予以增补,乙方应在下一结算期间结清。乙方保有多付不应付费用的追索权,多付金额经双方确认后在下一个结算期抵扣。
第四条担保措施
1.乙方同意,在其未能依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支付甲方有关费用时,甲方有权留置其所占有的乙方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货物。
2.乙方应于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该期限从甲方采取留置措施时开始计算。乙方逾期不履行的,甲方得以将留置物拍卖,变卖或与乙方协议折价,以其价款优先偿付甲方费用。留置物折价,拍卖,变卖后,其价款仍不足以偿付的,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偿。
3.乙方同意,在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后,甲方方将报关单证或退税核销单或提单等交给乙方,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本协议向甲方支付费用,或支付费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须从支付期满日起,按应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XXXXXXXXX天不履行某一个月的全部费用或所欠费用超过全部应付费用的时,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并按上款要求违约金。
3.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对方损失的,按违约时的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第六条争议解决
1.本协议不尽之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作补充商议。
2.双方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同意。
2.除第六条第2款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依上款方式单方解除本协议,必须支付给对方人民币XXXXXXXXX元违约金。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期限从XXXXXXXXX至XXXXXXXXX止。
2.本协议期满,双方无异议的,自动延续壹年。
3.本协议一式两份,效力相同,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日起生效。
第九条其他双方协议的条款XXXXXXXXX。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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